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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时间:2019-06-29 依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安監總局47號令)第二十條: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首次開展職業衛生工作,需要做現狀評價)。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檢測、評價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職業衛生檔案,并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和勞動者公布。 業務流程:接受委托→收集資料(包括現場調查)→擬訂檢測方案→檢測方案內審→現場采樣/檢測→實驗室分析→編制檢測報告→提交報告 報告時間:在資料提供齊全和雙方配合下,一般出具報告的時間為15~20個工作日。 客戶提供的資料: 1、營業執照 2、立項批文 3、企業概況 6、所有的原輔材料的產品安全數據(MSDS)和產品成分及消耗量 7、總平面布置圖 8、車間平面布置圖(含設備布置圖、設備臺數、型號) 9、生產工藝流程圖及工藝流程說明 10、防護設施設置情況及日常維護檢修情況 11、崗位設置及人員定崗情況 12、職業衛生管理臺帳 13、職業健康體檢報告匯總表 武漢興業安全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武漢市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武漢市職業病危害檢測機構,武漢市職業病危害評價機構,武漢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公司、武漢市職業病危害檢測公司、武漢市職業病危害評價公司、武漢市職業病預評價公司、武漢市職業病預評價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