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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时间:2019-06-29 依據《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36號令); 第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是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的責任主體。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安全設施投資應當納入建設項目概算。 第七條 下列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安全預評價: (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 (二)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下同)的建設項目; (三)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建設項目; (四)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五)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并且使用量達到規定數量的化工建設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的除外,以下簡稱化工建設項目);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項目。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時,應當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初步設計單位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同時進行設計,編制安全設施設計。 安全設施設計必須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技術規范的規定,并盡可能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和可靠的設備、設施。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還應當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或者試運行完成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安全設施進行驗收評價,并編制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和化工建設項目安全驗收評價報告除符合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外,還應當符合有關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的規定。 武漢興業安全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武漢市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武漢市職業病危害檢測機構,武漢市職業病危害評價機構,武漢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公司、武漢市職業病危害檢測公司、武漢市職業病危害評價公司、武漢市職業病預評價公司、武漢市職業病預評價機構 上一篇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下一篇可研及環評 |